又有四味中药材可以药食两用了

本报讯 (记者王青云)8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告,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截至目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发布了四批次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名单,共计106种物质。

本次公布的地黄等4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安全性评估,并综合考虑其在我国传统作为食品食用的情况,以及地方相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等,经综合论证确定。

地黄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玄参科植物地黄的新鲜或干燥块根。地黄在河南、甘肃、山东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腌制咸菜、泡茶、泡酒、入菜、煲汤、炖肉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麦冬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百合科植物麦冬的干燥块根。麦冬在我国四川、广东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泡茶、煮粥、煲汤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天冬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百合科植物天冬的干燥块根。天冬在四川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蒸食(鲜品)、煲汤、酿酒、茶饮、煮粥、制作蜜饯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化橘红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芸香科植物化州柚或柚的未成熟或近成熟的干燥外层果皮。化橘红在广东、广西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主要方法为泡茶、煲汤、炖肉、入菜、传统方式制作饮料、糖果、蜜饯果脯和糕点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国家卫生健康委提醒,上述物质作为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转自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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