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_关于参加自学考试的报告
光函 (94) 108 号
请批准本校学员参加中医专业自学考试的请示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本校创办于 1984 年,以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培养中医药人才为办学方针,为了疏通办学环节,继续办好学校,特请批准本校学员参加中医专业自学考试。
一、本校办学十年毕业学员二万余人,绝大部分学员就地扎根服务医,为农民和农村四化建设服务。一些人在当地小有名气,受到地方政府和群众的赞扬。有些学员因所在地区未开考中医专业,迫切要求我校组织他们参加中医专业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本校经北京市成教局批准 1994 年 4 月改为北京光明中医学院,仍以函授为主并举办全日制面授班,面向全国招生。现在校学员二千余人。今后拟与国家中医专业自学考试计划同步安排教学,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
以上两类学员估计每年将有 100-200 人参加自考,其中考试合格者参加临床考核取得学历。
以上计划请予审核批准。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报:北京市成教局、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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