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_关于长乐分校更改校名的通知

光函 (94) 87 号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

对长乐分校请求更改校名报告的批复

长乐分校:

你校《关于更改校名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的精神,我院同意你校向当地政府申请,更名为广东光明中医学校,成为独立的办学实体。今后仍可在联合办学方面互相协作,共同为振兴中医事业贡献力量!

北京光明中医学院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九日

(已盖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印)

199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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