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函(91) 11号 《杏林春雨》申请刊号报告
光函(91)11 号
关于申请《杏林春雨》内部刊号的报告
光明日报社:
我校为了向函授学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和中医政策,交流教学信息,进行教学辅导,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份起,由函大校长办公室主持刊印《杏林春雨》报,每月或两月月初出版,每期二万多字,每期印数随学员人数增减而增减,高峰时印二万多份。现刊印七个年份,已出四十四期。受到了学校师生员工的热烈欢迎和称赞,对于加强教学辅导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为了善始善终地办好教学辅导工作,继续刊印此报,根据国家有关出版物的政策规定,急需申请内部发行的刊号。特此报告,并请批准予办理有关手续。
请批示
附:《杏林春雨》报简况(见光函 (89) 37 号)
《杏林春雨》1—44 期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
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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