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解决学历问题的补充报告
光函(88)4 号
国家中医管理局:
国家教育委员会: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是一所民办大学,其办学经费完全来之学员学费。现有在校学员 22000 人,其中 1985 级 12000 人,他们经过学制四年的面授、自学 28 门课程和实习,如再经国家考试合格毕业,成为既明医理又能看病的中医师,其质量是有保证的。他们一九八九年首届毕业充实城乡中医师队伍,将有利于缓解中医师严重缺乏的状况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近,根据我们对天津、江西、贵州、新疆分校 1088 名 1985 级学员的抽样调查分析,其中:(1) 属城市的 496 人占 45.6%,县以下城镇和乡村的 592 人占 54.4%。这说明光明中医函大的毕业学员大部分分布在小城镇和农村。(2) 属国家医务工作者 562 人,个体行医者 99 人,两者合计占 62%,其它职业者 344 人占 31.6%,待业者 83 人占 7.6%。这说明光明中医函大学员,绝大部分是现职医务工作者和有职业的人员,待业者仅占极少数。学员的毕业不会占国家劳动指标加重国家负担,而且也不要求国家包分配。光明中医函大其它分校学员亦大体如此。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对光明中医函大学员毕业后的资格和出路,提出如下建议和要求:
一、按照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87 教高 14 号)向光明中医函大毕业学员开放自学高考。在京、津、沪、辽宁、四川试点自考的基础上,由中医管理局和教委三司和自考办协商,在各地自学高考指导委员会主持开设中医专业自学高考。由光明中医函大统一付考务费、组织毕业学员报考。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专学历,但不要国家包分配。
对由于主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力开设中医专业自学高考的地区,可采取变通的办法,结合光明中医函大毕业考试,由教委下达考试指标,核准考题,监督考场,验收考卷,核发毕业证书(具体工作可由本校承办),国家承认其大专学历,但不要国家包分配。考务费用由光明中医函大支付。
二、按照国家教委《关于处理少数未经国家教委审定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学员学历问题的通知》(87 教高 17 号)将光明中医函大 1985 级毕业学员纳入其解决范围。因为本校 1985 级学员 12000 人占在校学员的 54%,解决了他们的问题,就解决了大半在校生的学历问题。1985 级学员经过稳定的面授、自学素质比较好,符合抽查考试学员的条件。1985 级学员 1989 年毕业,与国家教委上述文件规定的抽查完成处理学历问题的时间相同步,使他们及时毕业,有利于缓解中医师缺乏的状况。有些省如江西、河南、河北教委已表示只要国家教委行文同意,他们愿意接纳组织光明中医函大毕业学员参加处理学历问题的抽查考试,工作便于安排。具体作法可由光明中医函大总校向分校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提出申请,参加当地抽查考试。抽查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但不包分配。考务费用由光明函大支付。
三、光明中医函大毕业、经国家高考考试合格取得大专毕业学历的学员,属在国家医疗机构工作的现职医务工作者,可结合工作实绩和医德表现,授予中医师或中医士技术职称;属城乡待业青年、离退休和其它人员经当地医药卫生管理部门审核发给行医执照,准予行医。
四、因种种原因,不能或不愿再参加国家自学高考的学员,光明中医函大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总校发给推荐书,由用人单位择优聘用。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光明中医函授大学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